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答

<股票配资公司>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答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

1、为什么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我们对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实行了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持股时间长短予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待遇,主要内容:持股1个

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全额、50%和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和5%。该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长期

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经某批准,自2023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

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

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此次

政策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要交税吗_税法规定的股息红利_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

2、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按调整后的股息红利差别化

政策执行吗?

答:2023年,根据某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某监会发布《关于

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3〕48号),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

按照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执行,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

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负分别为20%、10%和5%。

此次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某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3〕101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即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同步调整,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记者问答,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税负维持

原政策不变,仍为20%和10%。

3、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上市公司如何代扣代缴?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例如,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为100元,如果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

得额为100元;如果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元;上述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股息红利的法定税率20%,得出的20元、10元就是应纳税额。